为盘活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为主、兼顾社会服务的功能,在优先满足校内使用的前提下,现将莲花街校区体育场馆对外公开招租。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体育场馆对外运营项目
(二)项目编号:TYCG-202406-2
(三)租赁标的: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羽毛球馆、乒乓球馆、篮球场、网球场、田径场等;场地数量、招租底价等见下表。
包号 | 室内场馆 | 场地数量 | 暑假按2个月计(元) | 开放时间 |
1 | 羽毛球馆 | 4块 | 15000 | 暑期 2024.07.01—2024.08.24 |
2 | 乒乓球馆 | 20张 | 15000 |
包号 | 室外场地 | 场地数量 | 暑假按2个月计(元) | 开放时间 |
3 | 篮球场 | 2块 | 9900 | 暑期 2024.07.01—2024.08.24 |
4 | 网球场 | 2块 | 8900 |
5 | 田径场 | 1块 | 20000 |
二、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00号河南工业大学校区内,为我校体育教学、运动队训练及群体活动场所。
三、运营范围限制
竞租人在租赁期间从事相关体育运动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执行辖区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河南工业大学的管理规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公司具有三年以上运营室内运动场馆运营经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一)标的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二)承租方需具备相应经营资质等证件,应将经营资质证照复印件交由出租方备档。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用房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赁场馆,确保标的设施安全完好,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场馆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按照消防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自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无条件接受社会和出租方的监督和检查,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及损失(包括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承租方负责。
(四)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城市规划、学校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需收回房屋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剩余租金,不另外补偿承租方的损失。
(五)承租方只限于本单位自行使用,不得转租给第三方,或以与其他单位合作的形式共同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竞价方式
竞租者竞租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的底价,且竞租报价按照大于招租底价100元的倍数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书。报价采用密封报价书的形式。若只有一家报名单位,经审定后确定承租方符合报名条件者,报价定为成交价。若有两家或以上报名单位,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报价高者中标,如报价出现并列时,进行多轮报价,直至有一家报价最高,报价最高者中标。
七、报名
(一)报名方式
竞租人把下列资料装入密封袋中:1.报名表(附件1);2.单位报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代理人报名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受自然人委托的还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要求
竞租人把上述资料的密封袋(密封袋在开标现场由监督人员解封)在报名时间(工作日)内送达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00号河南工业大学体育学院102室,联系电话:0371-67756335,由工作人员确认登记。
(三)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起至6月23日12:00止。公开竞租时间另行通知。
八、签订合同
竞租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一次性缴纳租金。
九、公告期限
河南工业大学体育学院网站(pe.haut.edu.cn)上发布,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场馆租赁的具体约定事宜,以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十一、承租人对公告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公告报名之日至公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以信函等书面形式提交,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公告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南工业大学体育学院。